A.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5日 B.自2001年5月5日至2002年5月25日 C.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5日 D.自2001年5月5日至2003年5月25日
A.2012年4月1日 B.2013年3月1日 C.2012年3月1日 D.2013年4月1日 E.2014年4月1日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4月1日 C、2011年6月1日 D、2011年9月1日
A.国际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 B.贷款担保合同争议 C.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引起的争议 D.因运输的商品丢失或损毁引起的争议
A、《民法通则》规定,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B、《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C、《合同法》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另一方当事人的不当减少财产行为的期间为1年 D、《合同法》规定,因涉外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的期限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