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浮选煤浆中水的质量与固体质量之比来表示浮选煤浆浓度的方法。
以浮选煤浆中固体物含理的质量百分数来表示浮选煤浆浓度的方法。
指自用水源、井下排出水及自来水厂供给的补充清水。不包括循环水和生活用水。
指原煤入选时和选后产品出厂时,在含实际全水分状态下测得的数量,也就是原煤和产品当时的实际数量。
是指按批检查的精煤商品煤样灰分小于或等于《产品目录》规定上限指标大于0.5%的批数占化验总批数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