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自诉人赵某与被告人钱某的前夫孙某(钱某和孙某已经离婚)经朋友介绍认识,此后两人往来频繁,关系比较密切。钱某于是带领儿子孙某某在某日化厂门口殴打赵某。当晚,赵某到某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并经鉴定为轻伤。上述事实有下列证据证明:(1)赵某和钱某对打斗事件经过的陈述;(2)某市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书;(3)日化厂保安李某的妻子陈述的曾听李某说起的赵某和钱某打斗的证人证言;(4)钱某的儿子孙某某关于日化厂门前打斗经过的证人证言;(5)赵某出示的于案发后所拍摄的钱某打人用的砖头的照片;(6)某市第一人民医院为赵某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以及病情诊断书等的复印件。其中哪(一)几项证据属于本案中的原始证据

A.赵某和钱某对打斗事件经过的陈述
B.赵某出示的钱某作为打人工具的砖头的照片
C.日化厂保安李某的妻子的证人证言
D.钱某的儿子孙某某关于打斗事件经过的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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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张明凭借一张被撕成若干碎片又被粘在一起的欠条到法院起诉,要求王见返还欠款。王见称,2003年5月5日,张拿着欠条来找他,他把钱给张之后,当着张的面把欠条撕了,就没有让张写收条。这张欠条是张在他家门口的垃圾桶里捡起来粘在一起的。张明称他去找王还款,王说没钱还,让张把欠条给他,重新写一张欠条给张。王把欠条拿到手之后,就当他的面把欠条撕了。王的妻子也作了与王同样的陈述。王还称,5月6日,张还去工厂找他,如果他真的没有还钱,撕了欠条,两个人一定会大吵的。事实是两个人并没有大吵大闹,有厂里的四个工人作证。张承认自己去找过王,双方确实没有吵闹,是因为还希望王还钱,不希望两个人闹僵。张提交法庭的证据材料还有其于5月7日用手机与王的妻子通电话的手机录音。其中谈到5月5日王不还钱,把欠条撕了的事情,王的妻子在电话中并未否认这件事。法院对王和王的妻子分别反复询问当天还钱的细节,后来发现两个人对当晚还钱细节的陈述惊人的相同,除了一个细节例外。王说是先撕欠条后给钱,王妻说是先给钱后撕的欠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由于张明提交法院的欠条存在瑕疵,又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王见的主张,所以应判张明败诉
B.由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判决张明败诉
C.由于本案中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判决王见败诉
D.法院应对张明提交的证据予以认定,支持张明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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