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海洋权益属于沿海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或者说,是沿海国在海洋上获得的具有【46】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出来的部分权利。沿海国在领海区域享有【47】的主权,与陆地领土主权性质【48】相同。(领海与领水【49】。)我国的领海为【50】以外【51】海里的海域。 沿海国家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具有 【52】 ,主要有安全、【53】、财政、卫生等管辖权,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我国的毗连区宽度为【54】海里,毗连区外缘距领海基线【55】海里。 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一种【56】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 *【56】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主权权利和管辖权。我国的专属经济区范围为“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二百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我国的大陆架为“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 【57】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至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二百海里,则扩展至二百海里。”(同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可以看出,我国的专属经济区范围包括了我国的【58】。 A 12 B 24 C 36 D 46 E安全性质 F毗连区 G不同 H法定 I根本性 J国防性质 K国家主权 L海岸低潮线 M海关 N合法 O基本 P基本相同 Q领海 R领海基线 S领土主权 T内水 U排他性 V特殊 W外贸 X完全 Y专属 Z自然【54】
答案:
正确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