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刘某住在C市A区,有二子一女,分别是刘甲、刘乙、刘丙。刘甲与其父亲同住在一个城市,刘乙、刘丙在外地工作。刘某去世后,丧葬费用均由刘甲承担。刘甲为其父办完丧事后,便将其父遗留的房屋卖给了王海,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后来,刘甲、王海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争议,诉至A区法院。后来,刘乙、刘丙在得知父亲去世的消息后相继回来,要求分得遗产,保护自己的权益。
问题:如果在王海、刘甲的房屋买卖合同诉讼结束后,判决刘甲交付房屋与王海、且判决已经生效,这时刘乙、刘丙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何时间限制

答案: 刘乙和刘丙可以在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3个月内,向作出原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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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庄河市的《庄河晚报》记者庄大壮在本报发表一篇对庄河市流行歌坛的评论性文章,文中提及了该市流行歌手赵某唱歌跑调,另评论说该市的歌手秦某台风不正,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普通有待提高。赵某与秦某都住庄河市甲区。之后,赵某和秦某二人共同向庄河市甲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庄河晚报》报社和记者庄大壮对其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甲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得知报社地址位于庄河市乙区,故将本案移送至乙区人民法院。乙区人民法院列赵某、秦某为原告,列报社和庄大壮为被告,对本案进行审理。在诉讼过程中,被告方指出,赵某和秦某二人在起诉前分别公开举行新闻发布会,指责《庄河晚报》和庄大壮所发文章不实,并谩骂庄大壮是“妓者”,《庄河晚报》是“野鸡报纸”,已构成名誉侵权,故反诉赵某、秦某二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乙区人民法院受理该反诉,并与本诉合并审理,认定本诉请求不成立,反诉请求成立,判决赵某和秦某向报社和庄大壮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000元。赵某对反诉部分的判决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本诉请求同样成立,遂就该本诉部分提起上诉。秦某未提起上诉。
问题:假设本案诉讼双方在产生纠纷后达成了仲裁协议,约定将此案提交庄河市仲裁委员会进行裁决,事后赵某、秦某又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答案: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为约定对人身关系受到侵害提交仲裁,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该协议属于无效的仲裁协议。
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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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

答案: 本案中,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有:第一,甲区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不应当将案件移送给乙区人民法院;第二,庄大壮的文章是职...
问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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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假设一审程序中赵某撤诉,是否影响秦某进行诉讼为什么

答案: 一审程序中赵某撤诉,并不影响秦某进行诉讼。因为赵某与秦某的诉讼,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存在两个诉讼标的,彼此之间具有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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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假设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在诉讼程序上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答案: 本案被告人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而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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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审查的范围如何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当,能否纠正

答案: 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仅对上诉状中载明的请求事项进行审查,即只审查赵某的上诉内容。本案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本诉部分的判决如认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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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秦某未提起上诉,对他而言能否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单独执行一审判决为什么

答案: 秦某可以不等二审判决结果而要求执行一审判决。因为秦某与赵某属于普通的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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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假设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判决本诉被告和反诉被告向对方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对本诉与反诉两部分的判决在执行中能否进行抵销或吞并

答案: 若二审人民法院改判本诉请求与反诉请求都成立,本诉与反诉两部分中对赔偿损失的部分可以在执行中进行抵消或吞并,而对于判决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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