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甲公司为上市公司,2014年有关资料如下。
(1)甲公司2014年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方余额为190万元,递延所得税负债贷方余额为10万元,具体构成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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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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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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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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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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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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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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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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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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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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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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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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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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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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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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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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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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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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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税前抵扣的经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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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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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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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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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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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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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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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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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公司2014年度实现的利润总额为1610万元。2014年度相关交易或事项资料如下:
①年末应收账款的余额为400万元,2014年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转回的坏账损失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20万元,其中成本360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60万元(包含本年公允价值变动2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年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0万元,其中成本为560万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减少其他综合收益160万元(包含本年增加其他综合收益40万元)。根据税法规定,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④当年实际支付产品保修费用50万元,冲减前期确认的相关预计负债;当年又确认产品保修费用10万元,增加相关预计负债。根据税法规定。实际支付的产品保修费用允许税前扣除。但预计的产品保修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
⑤当年发生研究开发支出100万元,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化研究开发支出可以按50%加计扣除。
(3)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预计未来期间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不会发生变化,未来期间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甲公司各项目2014年末的暂时性差异金额,计算结果填列在下列表格中(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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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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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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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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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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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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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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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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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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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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