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三)事项(7),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判断京科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个别财务报表中,因该项交易系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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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根据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简要说明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存在哪些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答案: 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可能存在下列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 (1)威达股份下属子公司黄海公司更换财务软...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根据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识别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并简要说明增加审计程序不可预见性的方法。

答案: 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1)承接新工程项目,华科建筑存新工程项目的设计、技术研究方面投入较大,新工程项目后期运转...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识别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指出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和认定,并相应逐项设计进一步的实质性程序。

答案: 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表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和认定、应实施的主要进一步实质性程...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根据资料(一),识别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认定层次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指出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和认定,并简要说明应实施的实质性程序。

答案: (1)华科建筑2014年度获得大额的政府补助,存在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在财务报表上准确列报以及结转损益的风险(财务报表“...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假定注册会计师赵爽认为,华科建筑及下属子公司存在着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请指出应采取的主要的应对措施。

答案: 针对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的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1)测试日常会计核算过程中做出的会计分录以及编制财务...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二)事项(1)至事项(3),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所记录的控制的设计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对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3%的进行调查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应调查所有差异,即使差异未超过威达股份对该...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根据资料(二)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华科建筑有关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提出改进建议。

答案: (1)存在不当之处。改进建议:处置该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将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三)事项(1)至事项(6),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说明京科公司的会计处理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1)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结转销售成本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京科公司该项销售是具有融资性质的售后回购,商品所有权上...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三)事项(7),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判断京科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层面的会计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个别财务报表中,因该项交易系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投资单位...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三)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逐项判断是否对审计项目组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合伙人的妻子作为其主要近亲属在审计客户关联公司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2)不产生不利影响。该交易...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三)事项(8),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判断合并财务报表层面的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合并财务报表的处理存在不当之处。 理由:合并财务报表层面,认可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非按照购买方购买价款确定,账面价值并不...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四)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分析华科建筑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1)错误。建造承包商正在建造的资产,类似于工业企业的在产品,性质上属于建造承包商的存货,期末应当对其进行减值测试。如果...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四)事项(1)至事项(6),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判断京科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处理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不当之处,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答案: (1)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取得的同债转让收入应当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2)存在不当之处。 处理意见:用于市场...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四)事项(5),分析华科建筑发生的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是否恰当,研发费用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答案: (1)华科建筑发生的研发支出的会计处理不恰当。2014年1至4月发生的各项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该费用化。因为在201...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五)事项(1)至事项(3),指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项目组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针对项目组成员的审计处理,应当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答案: (1)应提出的质疑:项目组仅对期中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未发现差异,在后期余额无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即得出了“已对年末应收账...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四)事项(6)、事项(7),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分析华科建筑的税务处理是否恰当,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 事项(6)错误。税法规定,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其销售额就是货物的销售价格,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因此华科建筑...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针对资料(六)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代注册会计师王军逐项回答财务总监提出的问题(不考虑相关税费或递延所得税的影响)。

答案: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成立长海公司是为了向股东提供其所有产出。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有权利并且有义务购买长海公司的全部产出...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根据资料(五)事项(1)至事项(4),指出徐琳在复核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应该提出哪些质疑和改进建议。

答案: (1)实施的函证替代程序不充分。对于替代程序,还有必要核对施工合同、结合收入的检查核对经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进度结算单据、...
问答题

资料(一)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是2005年在深交所上市的公司,主要从事磁性材料、半导体材料、电动机、电热设备工业自动化装置、电子电工产品制造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母公司为科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公司)。
威达股份于2014年12月31日拥有京科公司、黄海公司、荣科公司和昌海公司等约20家被投资单位,威达股份及主要被投资单位有关情况如下:
(1)京科公司系威达股份2010年成立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近年来,电工产品生产企业越来越多,竞争比较激烈,2014年第一季度,京科公司与主要的几个大客户合同到期,在收款方式上与京科公司进行商议,由原来的预收款方式修改为赊销方式,定期(半年一次)结算。2014年末,有5个大客户出现财务困难。
(2)黄海公司系威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电子器材的采购和销售,是京科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之一。2014年末,黄海公司采购的电子器材余额占其总资产的比重达到70%,相比以往年度,增长迅速。同时,为了更精确的核算,黄海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更换了财务软件。
(3)荣科公司是威达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高端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由于最近一年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均上涨,荣科公司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去年同期平均上涨15%。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提高产品销售价格。为保持市场占有率,荣科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加大促销活动的力度。荣科公司董事会批准2014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比2013年度实际销售费用增长17%。截止2014年末,荣科公司发生巨额销售费用,且实际发生额相比2013年增长27.38%。电子产品更新换代较快,2014年,荣科公司高薪招聘研发人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开发高端电子产品研发项目。荣科公司考虑在2016年申请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
威达股份一直重视并不断完善研发技术人员的激励约束机制,2014年针对高端技术人员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为拓展业务,威达股份于2014年完成了对沿海开放区重点发展企业的并购交易,并进一步计划在未来三年内实现在沿海地区形成完整的经销、零售产业链。
资料(二)
威达股份为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委派注册会计师王军担任威达股份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合伙人,并委派注册会计师陈海涛担任审计项目组负责人。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威达股份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每季度末,财务部向客户寄送对账单。如客户未及时回复,销售人员需要跟进;如客户回复表明差异超过该客户欠款余额的3%,则进行调查该差异的原因。
(2)根据批准的顾客订单,销售部编制预先连续编号的一式三联现销或赊销销售单。经销售部被授权人员批准后,所有销售单的第一联直接送仓库作为按销售单供货和发货给装运部门的授权依据,第二联交开具账单部门,第三联由销售部留存。
(3)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由专门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计算机系统完成,该系统由独立的信息部门负责维护管理。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所有与应收账款交易相关的基础数据。为了便于及时更正录入的基础数据可能存在的差错,信息部门拥有修改基础数据的权限。
资料(三)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审计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2014年11月1日,京科公司向锐达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价格为500万元,增值税款85万元,并于当日取得锐达公司转账支付的585万元,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50万元。销售合同中还约定:2015年4月30日京科公司按560万元的不含增值税价格回购该批商品。京科公司将上述交易作为一般的产品销售处理,在2014年确认销售收入5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50万元。
(2)2014年3月1日,京科公司对5名高管人员每人授予10万份以京科公司股票为标的认股权证,每份认股权证持有人有权在2015年3月1日按每股9元的价格购买1股京科公司股票。该认股权证不附加其他行权条件,无论行权日相关人员是否在职均不影响其享有的权利,行权前的转让也不受限制,授予日,京科公司股票每股市价10.6元,每份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为2.4元。京科公司股票2014年平均市价为11.2元,自2014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平均市价为12.4元。在编制2014年财务报表时,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该项股权激励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530万元。
(3)京科公司某项管理用固定资产系2011年6月30日购入并投入使用,该设备原值8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2014年6月,市场出现更先进的替代资产,管理层重新评估了该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预计其剩余使用年限为4年,预计净残值仍为零(折旧方法不予调整)。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进行追溯调整。
(4)2014年12月末,京科公司收到财政部门拨款400万元,系对京科公司2014年执行国家计划内政策价差的补偿。京科公司C类电工产品单位售价为1万元/台,成本为0.7万元/台,但在纳入国家计划内政策体系后,京科公司对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用户销售C类电工产品的售价为0.8万元/台,国家财政给予0.2万元/台的补贴。2014年京科公司共销售政策范围内C类电工产品2000台。2014年,针对C类电工产品的销售,京科公司确认销售收入1600万元,结转销售成本1400万元;针对取得的财政部门的拨款,确认递延收益400万元。
(5)2014年初,京科公司将其闲置的办公楼对外出租(经营出租),取得的租金收入作为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
(6)京科公司于2014年1月取得10万股海欣公司股票,成本为5.2元/股,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4年海欣公司股票发生暂时性的下跌,但京科公司预计海欣公司所处的市场环境在未来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京科公司针对该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于2014年末确认了减值损失。
(7)2014年1月1日,京科公司又以定向增发1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公允价值为8元)的方式购买威达股份另一子公司新海公司40%股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进一步取得投资后,京科公司能够对新海公司实施控制。当日,新海公司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3200万元。京科公司首次取得新海公司20%的股权系2012年1月1日,当日支付款项4000万元,能够对新海公司施加重大影响。2012年1月1日,新海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22000万元(等于账面价值)。2012年及2013年度,新海公司共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其他综合收益变动为200万元。京科公司和新海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相同。上述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2014年1月,京科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针对该项股权投资确认初始投资成本12240万元,将其他综合收益结转至投资收益的金额为40万元。
(8)京科公司拥有朗月公司80%的表决权股份,能够控制朗月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2014年9月京科公司以1000万元将一台生产设备销售给朗月公司,该设备在京科公司的账面原价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00万元,已使用2年,预计尚可使用8年。设备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净残值为0。朗月公司购入设备后,当日提供给管理部门使用,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净残值为0,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同税法规定)。至2014年12月31日,朗月公司尚未对外销售该设备。假定涉及的设备米发生减值。京科、朗月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均为25%,且在未来期间预计不会发生变化。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2014年末针对该项内部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列示固定资产968.75万元,因账面价值等于计税基础,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料(四)
审计项目组在对京科公司税务处理进行检查时,发现以下事项:
(1)京科公司2014年取得国债利息收入10万元。取得其联营企业海丰公司发放的现金股利15万元,转让国债取得收入4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利息收入、现金股利及转让国债收入作为免税收入。
(2)京科公司将价值50万元的A类产品用于市场推广,该批产品的成本为38万元。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未确定收入,直接按照成本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3)京科公司2014年发生的广告费未超过当年度营业收入总额的15%,发生的广告费中有150万元已取得发票但未实际支付。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4)京科公司2014年为全体员工缴纳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金额分别相当于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入工资核算。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5)京科公司2014年因延迟交货向其客户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6)京科公司2014年12月末C类产品滞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30万元。京科公司在申报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将其作了全额税前扣除。
(7)京科公司2014年针对事项(4)对职工所缴纳的补充保险,均已与当月工资合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京科公司2014年12月购进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支付运输费用15万元、保险费用5万元、装卸费用5万元,取得运输发票。京科公司将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作为运费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资料(五)
注册会计师陈海涛在复核审计项目组部分成员编制的黄海公司2014年度财务信息审计工作底稿时,注意到以下事项:
(1)项目组成员经评估认为应收账款的重大错报风险较低,对黄海公司2014年11月30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实施了函证未发现差异。201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的余额较11月30日无重大变动,审计组据此得出“已对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存在认定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结论。
(2)黄海公司A型电子器材大部分发往其各地办事处销售,办事处除了自行销售以外,还将一部分器材寄售在当地大型电子城,审计项目组成员在对存货监盘时,对于在电子城寄售的电子器材,项目组成员审阅了各办事处的账面记录。据此得出“于2014年12月31日,该存货余额没有差异”的结论。
(3)项目组成员取得了黄海公司就2014年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舞弊提供的书而声明,声明中指出黄海公司2014年财务报表不存在舞弊,据此,项目组减少了对黄海公司各业务流程了解的范围,主要依赖控制测试,减少了实质性程序。
资料(六)
威达股份财务总监就威达股份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征询注册会计师王军的意见:
(1)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海公司专门生产电子电工产品配件,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各占长海公司50%的股权,对长海公司实施共同控制。协议约定:①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均需按其持股比例购买长海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采购价格以原材料成本、加工毛利及利息支出之和为基础定价,以恰好弥补长海公司的运营、筹资等成本费用;②除威达股份、海通公司外,长海公司不得将其产品出售给其他方;③威达股份、海通公司按出资比例享有长海公司的净利润以及净资产;④威达股份和海通公司将从长海公司购买的产品用于生产。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海通公司该项合营安排是否构成共同经营提出分析意见。
(2)2014年12月31日,威达股份按每份面值200元发行了100万份可转换债券,取得发行收入总额20000万元,该债券的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6%,按年支付利息;每份债券均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时间转换为威达股份10股普通股;在债券到期前,持有者有权利在任何时候要求威达股份按面值赎回该债券。威达股份发行该债券时,二级市场上与之类似但没有转股权的债券市场年利率为9%。假定在债券发行日,以市场利率计算的可转换债券本金和利息的现值为17665.64万元,市场上类似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提前要求赎回债券权利(提前赎回权)的公允价值为233.44万元。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威达股份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如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2015年1月,威达股份以现金3000万元将其所持丰泰公司的60%股权转让给金科公司,当月办理完成股权转让手续,威达股份所持丰泰公司剩余4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000万元。2015年1月,丰泰公司扩大后的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其中5名董事由威达股份委派。根据丰泰公司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须经半数以上董事同意方可通过。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上述股权交易对威达股份合并财务报表如何进行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4)威达股份拟自建一条生产线。2015年1月2日,威达股份取得银行借款,专门筹集生产线建设资金。除上述银行借款外,还存在两笔流动资金借款。生产线改造工程于2015年1月2日开工,采用外包方式进行,预计工期1年,开工当日,向建造商支付30%的建造款;2015年9月1日,生产线改造工程出现人员伤亡事故,被当地安检部门责令停工改造,至2015年底整改完毕。建造工程预计于2016年4月30日完成,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试生产出合格产品。财务总监希望注册会计师王军就该生产线资本化期间的确定及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如何确定提出分析意见。
资料(七)
因G类电工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要求,政府部门于2014年12月要求威达股份在2015年7月1日前停止生产和销售该类产品。注册会计师复核了管理层对持续经营能力作出的评估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认为在编制财务报表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可能导致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威达股份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作出充分披露。
要求:所述事项,假定不考虑其他情况,代注册会计师续编以下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威达电子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引言段略)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略) 三、审计意见 中浩天勤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略(签名并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略(签名并盖章)
中国××市
二〇一五年×月×日

答案: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威达股份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威达股份公司2014年12月...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六)事项(1),计算丧失控制权日个别报表中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并说明处置部分股权合并报表中的处置损益如何确定。

答案: (1)个别报表中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41000-46500×40%/60%=10000(万元) (2)合并财务报表中,...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针对资料(六)事项(2),判断华科建筑2014年是否应将万泰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并说明理由。同时说明购买日华科建筑取得股权时个别报表的会计处理。

答案: (1)华科建筑应将万泰公司纳入2014年的合并范围。 理由:华科建筑对万泰公刮的持股比例低于50%,且实际委派的董事为4...
问答题

资料(一)
华科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科建筑)于1996年由华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威集团)独家发起设立,于2001年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华科建筑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市政水利水电建筑、专业工程及高速公路、桥梁、机场、输电线路等其他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及承包,同时经营上述工程所需的部分材料、设备的出口,向境外派遣本行业工程、生产的劳务人员,并在境外承接同类工程。
华科建筑由公司本部、水泥厂、建材厂、门窗厂等15个非独立核算单位组成;截至2014年12月31日,纳入华科建筑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20家,每家子公司均下设若干工程项目部单独建账进行核算。华科建筑的工程分布在全国二线及以上城市以及亚洲地区部分国家,系国内大型施工企业之一。
华科建筑2014年度承接某省市新工程项目,该新工程项目的后期运转对节能环保、污水净化要求较高,华科建筑2014年为满足该项目特殊要求,对功能设计、技术研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该项目工期较紧,区域分布较广。针对该工程项目的建造,华科建筑获得了大额的政府补助。
为了加强对下属子公司的业绩考核,2014年初华科建筑董事会决定将子公司及项目负责人的奖金与完成的工作量以及营业利润直接挂钩。
华科建筑工程项目较多,各类工程所需材料繁杂,存货核算相对复杂。公司在设置了自动化控制后,负责存货会计核算的会计人员张某刚入职2个月,在日常工作中时常出错,经常找其他会计人员帮助处理其遗留的问题。
华科建筑建造合同的相关会计政策为:资产负债表日,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2)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2014年初,华科建筑与中建公司签订了固定造价合同,承建一条高速公路,工程已于1月底开工,2014年第四季度,因价格因素影响,预计总成本将出现大幅度的上升,上升后的金额高于原先确定的造价总金额。华科建筑财务人员未考虑预计总成本增加的影响。
华科建筑工程所需原材料的生产、销售由华威集团负责管理。华科建筑根据华威集团下发的计划组织生产,内销所产材料给华威集团及华科建筑的子公司,内销交易频繁,且金额巨大。
2014年华科建筑高级公关营销管理人员发生重大离职变动,导致政府工程客户群的流失。
华科建筑2014年9月份收到法院的传票,受到万信公司的起诉,万信公司声称华科建筑为其建造的输电线路存在问题,造成事故的原因就是该问题导致的,要求华科建筑予以赔偿,赔偿金额为150万元,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律师的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为80%,最有可能的赔偿金额为100万元(含诉讼费2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该项诉讼尚未定案,待定案时再做处理。
为了搞活企业经济,允许各部门经理开支一定比例的业务费用,对这部分费用的使用范围华科建筑董事会无明确规定,也无其他约束监督机制。
机场线路改造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为了提高承建机场线路技术改造水平,华科建筑于2014年初开始研发线路改造新技术,研发期间发生总支出500万元,期末达到预定用途,华科建筑将研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全部转入无形资产,作为其入账价值。
2014年初,华科建筑对X5工程项目管理软件进行升级,同时新购入与升级后的系统配套的财务软件,自动进行项目核算。
资料(二)
在审计华科建筑相关金融资产时,审计项目组成员注意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2014年4月20日购进某公司股票确认为交易性金融资产,6月30日确认该股票的公允价值波动;7月25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华科建筑将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处置时的投资收益。
(2)华科建筑于2013年7月1日从证券交易所购入信业公司发行的普通股,购入后,华科建筑将其作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2013年12月31日,股票价格略微下降。2014年12月31日日,由于信业公司发生财务困难,导致二级市场股票价值出现严重持续性下跌。2014年12月引日,华科建筑将当年下降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华科建筑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时,首先根据应收账款的年末余额,将应收账款分为单项金额重大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两部分。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现减值的应收账款,不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账款,则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不同组合,并对不同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4)2014年,华科建筑将几笔未到期的应收账款打包出售给银行。出售合同规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处置后,华科建筑冲销了“应收账款”。
资料(三)
华科建筑系哲明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2014年11月1日,哲明会计师事务所与华科建筑续签了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约定书。哲明会计师事务所委派合伙人赵爽担任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在开展初步业务活动时遇到以下事项:
(1)华科建筑审计项目合伙人赵爽的妻子在华威集团担任财务总监。
(2)2014年下半年,审计项目组成员冯乐通过银行按揭,花费260万元购买华科建筑出售的一套商品房。
(3)赵爽的女儿即将毕业,拟加入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
(4)2014年10月下旬日,华科建筑收购海庆公司30%的股权,海庆公司成为华科建筑的重要联营公司。审计项目组现场负责人陈伟在收购生效日前5天得知其妻子持有海庆公司价值1.2万元的债券,陈伟妻子承诺在收购生效日后三个月内出售该债券。
资料(四)
(1)2013年3月15日,华科建筑与某政府机构签订了一项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华科建筑为某政府机构建造办公楼,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华科建筑预计该办公楼的总成本为7100万元。工程于2013年4月1日开工,至2013年12月31日累计实际发生成本2130万元,预计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4970万元。南于建筑材料价格大幅上涨,2014年度实际发生成本4170万元,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2700万元。华科建筑采用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合同完工进度。
华科建筑2014年确认合同收入3200万元、合同费用4170万元、合同毛利-970万元。
(2)中泰公司和金昌公司是华科建筑的全资子公司,2014年12月10日,中泰公司以5000元银行存款从华科建筑购买金昌公司全部股权,金昌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金额为4500万元,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4800万元。当日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
中泰公司按照公允价值4800万元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银行存款之间的差额200万元确认商誉。
(3)2013年1月1日,华科建筑向其2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这些职员从2013年1月1日起在该公司连续服务3年,即可以4元每股的价格购买20万份华科建筑的股票,从而获益。公司估计该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15元。2013年末,有2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有2名职员离开;2014年末,有1名职员离开华科建筑,华科建筑估计未来没有职员离开;同时股东会决定将原授予20万份股票期权修改为10万份,并以现金补偿尚未离职的管理人员3000万元。
2014年度华科建筑该项股权激励计划确认的有关费用为1700万元。
(4)2014年10月8日,华科建筑与某外贸公司签订了一项不可撤销的销售合同,约定在2015年1月20日,以每件200元的价格向外贸公司销售20万件A建材材料,截至12月31日华科建筑已经将产品全部生产完毕,由于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实际的生产成本为每件205元,交货前经查发现与外贸商规定的型号有一些微小的差别但是不影响正常的使用,外贸公司要求减少价款50万元,由于该批材料是专门为外贸商定做的,故难以在市场上自行销售,经协商双方决定继续执行合同。针对华科建筑的上述未执行完毕的合同,华科建筑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披露,但未进行其他任何账务处理。
(5)华科建筑针对水利建筑工程研究一项新技术,2014年1月至4月发生的各项研究、调查、试验等费用100万元,2014年5月至12月初发生材料、人工等各项支出360万元(均满足资本化条件)。2014年4月末,华科建筑证实该项新技术必然开发成功,并满足无形资产确认标准。2014年末该项新技术完成,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华科建筑在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研发支出460万元计入无形资产。
(6)华科建筑2014年采用还本销售方式销售建筑材料20万吨,每吨售价高于同类材料6000元,满5年后分3次等额退还给购货方部分价款。华科建筑按照销售价格扣除未来期间退还价款后的余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7)华科建筑与正泰公司签订铝合金门窗销售合同,合同协议规定,在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同时由华科建筑提供相直的安装劳务。铝合金门窗价款1000万元,安装价款120万元。华科建筑认为,虽然其分别核算了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的销售额和安装劳务的营业额,但铝合金的销售和安装属于一体化业务,应按照销售与安装总价款计算增值税。
资料(五)
现场负责人徐琳复核部分审计项目组成员的工作底稿时,注意到如下事项:
(1)应收工程款发函20份,发函金额占期末应收工程款金额的35%,收到回函15份,确认的金额为43986万元,占期末应收工程款的17%;审计项目组成员李欢对未发函及未回函的应收工程款采用替代程序,即检查了应收工程款发生额的会计凭证。
(2)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李丹认为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发生变化的相关控制执行有限的评价和测试,其他的直接依赖华科建筑201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所实施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测试结果,以减少华科建筑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内部控制测试工作量。
(3)在对存货检查的过程中,李静注册会计师发现2个样本项目存在盘点错误,要求华科建筑在盘点记录中更正了该项错误。李静注册会计师认为该错误在数量和金额方面均不重要,得出检查结果满意的结论,未实施其他审计程序。
(4)为顺利监盘库存现金,韩明注册会计师在监盘前一天通知华科建筑出纳人员做好监盘准备。监盘时,出纳人员和韩明同时在场,会计主管人员因参加公司重要会议,未参与盘点过程。为保证盘点结果准确无误,韩明注册会计师当场盘点现金,在与现金日记账核对后填写“库存现金监盘表”,并亲自签字后形成审计工作底稿。
资料(六)
华科建筑2014年与投资有关的业务如下:
(1)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在出售天河公司40%的股权后,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的持股比例变为20%。2014年6月30日剩余2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210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54500万元。华科建筑持有天河公司股权的具体资料如下:
2012年1月1日,华科建筑对天河公司投资,取得天河公司60%的股权,投资成本为46500万元,天河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总额为51000万元(其中包含一项甲存货评估增值1000万元)。华科建筑与天河公司形成合并前不存在任何关联方关系。
2014年6月30日,华科建筑将其持有的对天河公司40%的股权出售给某企业,出售取得价款41000万元。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天河公司实现净利润3000万元,
天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500万元,该期间天河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购买日甲存货已全部对外部第三方销售。
(2)2014年11月末,华科建筑以现金8000万元收购了万泰公司40%的股权(此前不具有关联方关系),成为万泰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对万泰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为30%、15%、15%。
万泰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重大财务和经营决策由董事会决定。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构成,其中,华科建筑有权委派6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公司董事会决议需要经半数董事表决通过。万泰公司章程同时规定,第一大股东华科建筑有权否决董事会决议。
2014年华科建筑取得万泰公司股权后,向万泰公司委派了4名董事,其余股东委派的董事人数为3名、1名、1名,共计9名董事。
资料(七)
(1)华科建筑2014年初承包万泉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根据合同规定,采用包工不包料的方式进行工程价款结算。12月末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由于提前完工,万泉公司给予华科建筑40万元奖励款。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劳务营业税的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2)信达公司连年亏损,从2013年开始至2014年12月31日,连续亏损累计1800万元,华科建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2014年1月,双方谈判达成重组合并信达公司的方案,华科建筑通过发行股票500万股,股价10元/股,另外支付信达公司股东800万元人民币,100%合并该公司,经测算,股权收购和股权支付额均符合特殊税务处理的两个比例,取得股权的股东,约定3年内不转让股权。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华科建筑该项重组中,信达公司的亏损适用哪些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3)华科建筑根据董事会会议关于裁员的规定,计划和本公司销售部20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施“N+2”补偿。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辞退福利的计量以及个人所得税征收提出分析意见。
(4)华科建筑拟于2015年对多年前开发的一栋办公楼(该项办公楼未足额提取折旧)进行改扩建,财务总监希望赵爽就固定资产改扩建涉及的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提出分析意见。
要求:事项(1)至事项(4),假定不考虑职业道德的有关规定,代赵爽简要回复财务经理提出的问题。

答案: 华科建筑向万泉公司提供建筑业劳务,提供该项劳务的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款在内,但不包括建筑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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