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建设单位准备建一座图书馆,建筑面积5000m2,预算投资4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工程依照有关招标投标程序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按照《招标投标法》和《建筑法》的规定,建设单位编制了招标文件,并向当地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了招标申请书且得到了批准。
由于该工程在设计上比较复杂,根据当地建设局的建议,对参加投标单位的主体要求是不得低于二级资质。
拟参加此次投标的五家单位中A、B、D为二级资质,C单位为三级资质,E单位为一级资质。而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建设单位某主要领导的亲戚.建设单位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在资格预审时出现了分歧。正在犹豫不决时,C单位提出准备组成联合体投标,经C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私下活动,建设单位同意让C与A联合承包工程,并明确向A暗示,如果不接受这个投标方案,则该工程将授予B单位中标。A为了获得该项工程,同意了与C联合承包该工程。并同意将地下车库交给C单位施工。于是A和C联合投标获得成功。A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A与C也签订了联合承包工程的协议。上述招标过程中,作为该项目招标人的建设单位其行为是否合法?说明原因。
答案:
(1)该项目建设单位的行为不合法。 (2)理由:作为该项目招标人的建设单位,为了照顾某些个人关系,指使A和C强行联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