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结清欠款,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并交付给B公司销售经理甲,甲偶然得知B公司欲辞退自己,心怀愤 懑。甲知道B公司欠C公司50万元的货款,且与C公司负责人乙熟识,遂伪造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将B公司记载于背 书人栏,C公司因欠D公司50万元货款,直接将D公司记载于B公司的被背书人栏,并交付给乙,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填写C公司的名 称,D公司在提示付款日期内按支票记载的付款银行要求付款,银行发现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系伪造,于是拒付。D 公司送向ABC三公司追索。三公司均以票据为甲伪造为由拒绝付款。D公司向甲要求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本题考核票据伪造。甲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伪造人并未以自己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 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
7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于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 未果。
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
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
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 机开走。
11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 丁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
11月17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已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 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与乙借款合同约定的100万元本息中,多少金额的约定是无效的并说明理由。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 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
7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于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 未果。
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
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
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 机开走。
11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 丁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
11月17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已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 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向甲主张还款的100万本息中,法院应支持多少金额并说明理由。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 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
7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于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 未果。
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
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
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 机开走。
11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 丁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
11月17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已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 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乙对挖掘机的抵押权是否已有效设立并说明理由。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 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
7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于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 未果。
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
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
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 机开走。
11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 丁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
11月17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已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 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丙是否有权要求甲支付维修费并说明理由。
A公司为结清欠款,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并交付给B公司销售经理甲,甲偶然得知B公司欲辞退自己,心怀愤 懑。甲知道B公司欠C公司50万元的货款,且与C公司负责人乙熟识,遂伪造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将B公司记载于背 书人栏,C公司因欠D公司50万元货款,直接将D公司记载于B公司的被背书人栏,并交付给乙,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填写C公司的名 称,D公司在提示付款日期内按支票记载的付款银行要求付款,银行发现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系伪造,于是拒付。D 公司送向ABC三公司追索。三公司均以票据为甲伪造为由拒绝付款。D公司向甲要求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 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
7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于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 未果。
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
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
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 机开走。
11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 丁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
11月17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已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 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与丙之间的租赁合同是香因甲的解约通知而解除并说明理由。
A公司为结清欠款,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并交付给B公司销售经理甲,甲偶然得知B公司欲辞退自己,心怀愤 懑。甲知道B公司欠C公司50万元的货款,且与C公司负责人乙熟识,遂伪造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将B公司记载于背 书人栏,C公司因欠D公司50万元货款,直接将D公司记载于B公司的被背书人栏,并交付给乙,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填写C公司的名 称,D公司在提示付款日期内按支票记载的付款银行要求付款,银行发现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系伪造,于是拒付。D 公司送向ABC三公司追索。三公司均以票据为甲伪造为由拒绝付款。D公司向甲要求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A公司为结清欠款,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并交付给B公司销售经理甲,甲偶然得知B公司欲辞退自己,心怀愤 懑。甲知道B公司欠C公司50万元的货款,且与C公司负责人乙熟识,遂伪造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将B公司记载于背 书人栏,C公司因欠D公司50万元货款,直接将D公司记载于B公司的被背书人栏,并交付给乙,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填写C公司的名 称,D公司在提示付款日期内按支票记载的付款银行要求付款,银行发现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系伪造,于是拒付。D 公司送向ABC三公司追索。三公司均以票据为甲伪造为由拒绝付款。D公司向甲要求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C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 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重整期间,管理人确认: A公司存在欠税、拖欠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无法向预付费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 储值金等情况。管理人提议按照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预付费押金储值金 债权人表示异议,认为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重视,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中分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过 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 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 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80%;对重 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 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破产申请书应当记载哪些事项
2018年6月18日,甲向乙借款70万元,借期为一年,约定到期本息一并偿还100万元。同时,甲以其市价100万元的挖掘机作抵 押,并约定:借款到期,若甲不能偿还,挖掘机归乙所有。双方签订抵押合同,但未作登记。
7月17日,甲、丙口头约定,甲将挖掘机出租于丙,租期7个月。双方对租赁物的维修义务未作约定。
9月20日,挖掘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工作。丙要求甲维修,甲拒绝。丙遂自行维修,花去维修费3万元。丙要求甲支付该笔维修费, 未果。
11月2日,甲电话通知丙解除租赁合同,要求丙在15日内返还挖掘机,但未给出任何理由。丙表示拒绝。
11月5日,丙将挖掘机出售于丁,丁不知道丙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同日,丁向丙支付100万元,双方约定11月16日交付挖掘机。
11月15日,丁得知挖掘机的所有权人是甲而不是丙,并且甲不知晓自己与丙的交易。当晚,丁在未通知甲、丙的情况下,自行将挖掘 机开走。
11月16日,丁将挖掘机以110万元出售于戊。当日,戊依约付款,丁亦依约交付挖掘机。戊不了解挖掘机之前的交易情况,亦不知道 丁并非挖掘机所有权人。
11月17日,甲要求丙返还挖掘机,发现挖掘机已辗转至戊手。甲遂请求戊返还挖掘机。甲向乙的借款到期后,甲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乙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甲按双方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100万元。甲辩称,该借款合同约定利率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故该合同无 效。
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是否有权要求戍返还挖掘机并说明理由。
A公司为结清欠款,向B公司开具一张金额为50万元的支票,并交付给B公司销售经理甲,甲偶然得知B公司欲辞退自己,心怀愤 懑。甲知道B公司欠C公司50万元的货款,且与C公司负责人乙熟识,遂伪造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将B公司记载于背 书人栏,C公司因欠D公司50万元货款,直接将D公司记载于B公司的被背书人栏,并交付给乙,但未在被背书人栏填写C公司的名 称,D公司在提示付款日期内按支票记载的付款银行要求付款,银行发现B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和财务负责人名章系伪造,于是拒付。D 公司送向ABC三公司追索。三公司均以票据为甲伪造为由拒绝付款。D公司向甲要求承担票据责任。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甲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说明理由。
本题考核票据伪造。甲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伪造人并未以自己名义在票据上签章,不承担票据责任。
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 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重整期间,管理人确认: A公司存在欠税、拖欠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无法向预付费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 储值金等情况。管理人提议按照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预付费押金储值金 债权人表示异议,认为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重视,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中分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过 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 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 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80%;对重 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 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A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其制作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A公司关于重整计划草案应由其制作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定重整计划草案。
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 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重整期间,管理人确认: A公司存在欠税、拖欠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无法向预付费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 储值金等情况。管理人提议按照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预付费押金储值金 债权人表示异议,认为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重视,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中分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过 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 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 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80%;对重 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 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预付费押金储值金债权人关于分设小额债权组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是否设立小额债权组应当由谁决定
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 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重整期间,管理人确认: A公司存在欠税、拖欠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无法向预付费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 储值金等情况。管理人提议按照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预付费押金储值金 债权人表示异议,认为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重视,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中分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过 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 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 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80%;对重 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 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根据会议表决情况,A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表决是否获得通过并说明理由。
2018年9月5日,债务人A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提交了破产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于9月18 日裁定受理,并指定B会计 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负责管理A公司的财产和营业事务。债务人A公司认为,重整申请由其提出,因此,重整计划草案亦应由其制作。重整期间,管理人确认: A公司存在欠税、拖欠职工工资及补偿金、无法支付供应商货款、无法向预付费客户返还押金和未消费 储值金等情况。管理人提议按照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的分类,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分组表决。但预付费押金储值金 债权人表示异议,认为消费者权益应当受到重视,要求在普通债权组中分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重整计划草案经过 多轮调整后提交表决。由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A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表决时又设立了出资人组。该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表决的相 关情况如下:出席表决会议的出资人28人,占A公司出资人人数的70%; 出席会议出资人持有的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80%;对重 整计划草案投赞成票的出资人为15人,持有出资额占A公司全部出资额的60%。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又有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其刚知 晓A公司重整,要求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数名预付费客户提出“继续申报债权,立即退还押金”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可以继续申报债权。但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无权要求立即退还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