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菜市某矿业公司为了解决野外一线职工的住房问题,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批准立项,拟建4栋住宅楼。考虑到工期因素,矿业公司申请以邀请招标形式确定上述工程施工单位,该申请已获得省建设厅及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的批准。2012年3月,矿业公司在与某建设公司等单位协商并按邀请招标程序履行了相关手续后,发出中标通知书,确定建设公司为矿业公司住宅楼工程的中标单位。
建设公司在中标后为工程施工做了准备,组织调集了相关建筑施工机械及各工种的工程技术人员。矿业公司一直未与建设公司订立书面的建设工程合同,亦未作出停建或缓建的通知。2012年10月,矿业公司改变了4栋住宅楼的建筑结构,增加了建筑的面积,重新办理了项目审批手续,并又向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申请招标。建设公司认为矿业公司就同一工程进行二次重复招标,已无履约诚意,故请求法院判令矿业公司赔偿施工人员闲置费用和机械台班停滞费用。
招标人擅自毁标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就发生了承诺的效力,即合同已经成立。任何一方的毁标行为都要承担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继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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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某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市基建单位的委托,对该市的某公路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施工项目全长1200m,要求工期为3个月,经过多家单位投标,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投标人A得95.46分,排名第一;投标人B得94.18分,排名第二;投标人C得92.07分,排名第三。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了投标人A、B和C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当场由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
评标工作结束后,有投标人向招标人反映投标人A有不良记录,要求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A进行扣分。经过调查复核,招标人确认投标人A年初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过(其处罚通报曾提供给了评标委员会),于是在评标结束的第5日向当地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递交了投诉,要求按照评标办法中的规定扣减投标人A的得分。
一周后,当地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召开此项目的二次定标会,参加会议的有当地招标办、招标人、交易中心、建设局和招标代理机构,会议由建设局某副局长主持。会议最后决定依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每有一项工程项目因违法违规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招投标活动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5分”的规定,对被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过的投标人A的得分扣1.5分。这样,投标人A的得分变为93.96分,根据最终各投标人的得分,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
当地建设局是否有权利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

答案: (1)当地建设局没有权利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
(2)理由:招标投标活动是在《招标投标法》约...
问答题

某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市基建单位的委托,对该市的某公路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施工项目全长1200m,要求工期为3个月,经过多家单位投标,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投标人A得95.46分,排名第一;投标人B得94.18分,排名第二;投标人C得92.07分,排名第三。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了投标人A、B和C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当场由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
评标工作结束后,有投标人向招标人反映投标人A有不良记录,要求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A进行扣分。经过调查复核,招标人确认投标人A年初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过(其处罚通报曾提供给了评标委员会),于是在评标结束的第5日向当地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递交了投诉,要求按照评标办法中的规定扣减投标人A的得分。
一周后,当地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召开此项目的二次定标会,参加会议的有当地招标办、招标人、交易中心、建设局和招标代理机构,会议由建设局某副局长主持。会议最后决定依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每有一项工程项目因违法违规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招投标活动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5分”的规定,对被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过的投标人A的得分扣1.5分。这样,投标人A的得分变为93.96分,根据最终各投标人的得分,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
经过公证的中标结果能否更改?为什么?

答案: (1)经过公证的中标结果可以更改。
(2)理由:《招标投标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
问答题

某市依法必须进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其施工监理招标在国家及地方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招标公告。有多家单位进行了投标,建设单位依据招标文件组织了评标委员会,并进行了开标和评标,最后确定B单位为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A向招标人提出了质疑,认为招标文件关于“中央、军队在本省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本省的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本省建设厅注册登记或审批手续”的规定,属于歧视性条款,严重违背了招标的公平、公正的原则;另外,中标人B报价费率低于国家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的20%以上,违背了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规定。
对于投标人A提出的质疑,招标人的答复为:当外省市投标人进入本省参与投标时,投标人应该遵守本省的相关规定。至于费率低于国家指导价规定标准问题,因为采用的是投标人报价的方式组织招标,投标人仅需参考国家的指导价进行报价即可。投标人A认为招标人的答复违反了国家相关政策,于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了投诉。
招标文件依据该省建设厅的规定,提出“中央、军队在本省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本省的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本省建设厅注册登记或审批手续”的条款是否违规?投标人不满足这一条规定是否一定判为无效投标?

答案: 本案例中,该省建设厅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中央、军队在本省的监理单位和外省市进本省的监理单位还应持有本省建设厅注册登...
问答题

某地区卫生局委托该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一批多功能监护设备。采购中心于7月2日在省级政府采购媒体上刊登了招标公告,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区卫生局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两处错误,便要求采购中心作出更正。采购中心接受了区卫生局对于错误更正的要求,并于7月10日向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A、B、C、D、E五家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勘误通知,五家供应商均于当日对勘误通知作出了回函确认。
采购中心把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定于7月22日。开标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是A供应商。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为B供应商。采购中心于7月23日公布了评标结果。
A供应商获悉评标结果后,认为其投标价格比B供应商低20%,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B供应商投标产品有一个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遂于公布评标结果的当日打电话向采购中心和区卫生局主管人员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和区卫生局均未对A供应商的质疑作出明确答复。8月15日,采购中心向B供应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得知情况后,9月5日,A供应商向省卫生厅和区财政局投诉。省卫生厅拒绝受理,理由是该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不属省卫生厅监管范围。区财政局也拒绝受理,理由是A供应商未进行有效质疑。于9月30日,A供应商又向区人民法院对采购中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责令采购中心改正其错误评标结果,并赔偿其参加投标的费用和损失。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A供应商的诉讼请求,理由是A供应商诉讼对象错误。
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中心的做法存在哪些问题?

答案: 在招标过程中,采购中心的做法存在以下问题:
(1)把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只通知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做法不妥...
问答题

H市卫生局于2013年年初采购心电图机5台。依据相关规定委托H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在国内进行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其优点在于投标不受地域限制,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本次采购、投诉及处理过程如下: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开始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同年的8月10日至15日,投标截止时间为同年8月29日。在规定期限内,共有甲、乙、丙、丁四个供应商投标。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012年9月3日为开标时间,评标委员会于2012年8月28日组成,共7名成员。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一项对供应商实力(包括注册资金、履行合同诚信度等)的评分标准规定为“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评委7人中有3人对甲供应商打分2.5分,对乙供应商打分1.5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甲供应商。
丁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违法,于2012年9月8日直接向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提出,该次政府采购过程中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该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接收丁供应商的投诉书后,对上述采购过程进行了书面审查,认为丁供应商的投诉理由成立,于2013年2月10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H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决定全部采购行为违法,责令H市卫生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上述案例中,在丁供应商投诉前,政府采购过程中有哪些违法之处?

答案: 本案例中,在丁供应商投诉前,政府采购过程存在的违法事项有:
(1)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问答题

山东省某市通过招商引资兴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预计总投资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市政府给予投资商的回报是:允许其按照相关政策收取20年的污水处理费。某中关合资企业与该地政府签署了项目的投资协议,协议中约定了由投资方直接确定材料、设备和施工单位。该合资企业的股本结构为:中方国有企业持股52%,美方持股48%。在确定工程施工项目承包人时,该合资企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包人,并邀请了3家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A、B和C进行谈判。经过三轮报价,最终确定施工企业A为承包人。参与报价的施工企业B认为整个竞争性谈判的过程以及确定A为承包人的做法不公正,因为三家企业的资质、人员素质、企业实力和社会信誉相近,但最后一轮报价时,A的报价最高;施工企业C在第一轮报价时价格最低,认为该企业用了三轮报价,导致了其在第三轮报价中没能成为签约人。B、C两家企业随后向山东省财政厅进行投诉,要求依据政府采购原则判定A为签约人的谈判结果无效。
该企业组织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承包人是否正确7B、C的投诉理由是否成立?财政部门是否应当受理?为什么?

答案: (1)该项目为《招标投标法》界定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其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来确定项目承包人违...
问答题

湖北省境内正在进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该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招标。招标人基于多方面考虑,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招标时间为2012年3~5月,采用资格后审,工程面积为15万平方米。
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招标开始前有一位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提出了以下异议:
(1)招标文件中要求:“在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工程类计算招标代理费后上浮15%计取)规定计取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投标人认为,招标代理费上浮15%的做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2)投标人认为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揽8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而本项目规模为15万平方米,不符合要求。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代表带着相关证明文件材料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其材料时,发现缺少《安全生产许可证》。该企业代表说此证照已过期,新证正在办理中,暂无法提供,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没有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次日,该代表拿着另一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其集团总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再次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从甲公司提供的集团总公司组织机构图及公司,其他资料中反映出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查验后仍未将招标文件发售给他。该代表随后向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甲公司在投诉时称,乙公司是甲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可将其具备的资质条件材料与乙公司拥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材料共同构成可以满足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完整材料,不发售招标文件给甲公司属于有意排除某些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判断以上投标人的异议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案: (1)异议一不成立。
理由:《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收费标准按本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
问答题

某招标代理机构受某市基建单位的委托,对该市的某公路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施工项目全长1200m,要求工期为3个月,经过多家单位投标,评标专家根据评标办法对各投标人进行评审。投标人A得95.46分,排名第一;投标人B得94.18分,排名第二;投标人C得92.07分,排名第三。评标委员会依次推荐了投标人A、B和C为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当场由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
评标工作结束后,有投标人向招标人反映投标人A有不良记录,要求招标人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人A进行扣分。经过调查复核,招标人确认投标人A年初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过(其处罚通报曾提供给了评标委员会),于是在评标结束的第5日向当地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递交了投诉,要求按照评标办法中的规定扣减投标人A的得分。
一周后,当地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召开此项目的二次定标会,参加会议的有当地招标办、招标人、交易中心、建设局和招标代理机构,会议由建设局某副局长主持。会议最后决定依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每有一项工程项目因违法违规被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自查处之日起,在12个月招投标活动中,每次对投标人扣1.5分”的规定,对被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通报批评过的投标人A的得分扣1.5分。这样,投标人A的得分变为93.96分,根据最终各投标人的得分,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
招标人投诉是否有效?投诉对象是谁?为什么?

答案: (1)招标人的投诉有效。
理由: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所以招标人在评标结束...
问答题

H市卫生局于2013年年初采购心电图机5台。依据相关规定委托H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在国内进行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其优点在于投标不受地域限制,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本次采购、投诉及处理过程如下: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开始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同年的8月10日至15日,投标截止时间为同年8月29日。在规定期限内,共有甲、乙、丙、丁四个供应商投标。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012年9月3日为开标时间,评标委员会于2012年8月28日组成,共7名成员。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一项对供应商实力(包括注册资金、履行合同诚信度等)的评分标准规定为“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评委7人中有3人对甲供应商打分2.5分,对乙供应商打分1.5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甲供应商。
丁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违法,于2012年9月8日直接向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提出,该次政府采购过程中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该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接收丁供应商的投诉书后,对上述采购过程进行了书面审查,认为丁供应商的投诉理由成立,于2013年2月10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H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决定全部采购行为违法,责令H市卫生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丁供应商投诉后,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处理投诉过程中有哪些违法、违规之处?

答案: 丁供应商投诉后,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处理投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事项有:
(1)丁供应商未按照《政府采购法》的...
问答题

某地区卫生局委托该地区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一批多功能监护设备。采购中心于7月2日在省级政府采购媒体上刊登了招标公告,并开始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出后,区卫生局发现招标文件存在两处错误,便要求采购中心作出更正。采购中心接受了区卫生局对于错误更正的要求,并于7月10日向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A、B、C、D、E五家供应商发出招标文件勘误通知,五家供应商均于当日对勘误通知作出了回函确认。
采购中心把开标和评标的时间定于7月22日。开标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是A供应商。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人为B供应商。采购中心于7月23日公布了评标结果。
A供应商获悉评标结果后,认为其投标价格比B供应商低20%,产品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而且B供应商投标产品有一个指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认为评标结果不公正,遂于公布评标结果的当日打电话向采购中心和区卫生局主管人员提出质疑。采购中心和区卫生局均未对A供应商的质疑作出明确答复。8月15日,采购中心向B供应商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得知情况后,9月5日,A供应商向省卫生厅和区财政局投诉。省卫生厅拒绝受理,理由是该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其招标采购活动不属省卫生厅监管范围。区财政局也拒绝受理,理由是A供应商未进行有效质疑。于9月30日,A供应商又向区人民法院对采购中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责令采购中心改正其错误评标结果,并赔偿其参加投标的费用和损失。区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A供应商的诉讼请求,理由是A供应商诉讼对象错误。
A供应商在维权过程中存在哪些失误?

答案: A供应商在维权过程中存在以下失误:
(1)《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质疑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问答题

H市卫生局于2013年年初采购心电图机5台。依据相关规定委托H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在国内进行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其优点在于投标不受地域限制,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本次采购、投诉及处理过程如下: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开始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同年的8月10日至15日,投标截止时间为同年8月29日。在规定期限内,共有甲、乙、丙、丁四个供应商投标。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012年9月3日为开标时间,评标委员会于2012年8月28日组成,共7名成员。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一项对供应商实力(包括注册资金、履行合同诚信度等)的评分标准规定为“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评委7人中有3人对甲供应商打分2.5分,对乙供应商打分1.5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甲供应商。
丁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违法,于2012年9月8日直接向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提出,该次政府采购过程中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该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接收丁供应商的投诉书后,对上述采购过程进行了书面审查,认为丁供应商的投诉理由成立,于2013年2月10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H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决定全部采购行为违法,责令H市卫生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常可采用哪些评标方法?其评标依据有哪些?

答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问答题

湖北省境内正在进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该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招标。招标人基于多方面考虑,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招标时间为2012年3~5月,采用资格后审,工程面积为15万平方米。
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招标开始前有一位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提出了以下异议:
(1)招标文件中要求:“在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工程类计算招标代理费后上浮15%计取)规定计取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投标人认为,招标代理费上浮15%的做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2)投标人认为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揽8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而本项目规模为15万平方米,不符合要求。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代表带着相关证明文件材料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其材料时,发现缺少《安全生产许可证》。该企业代表说此证照已过期,新证正在办理中,暂无法提供,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没有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次日,该代表拿着另一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其集团总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再次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从甲公司提供的集团总公司组织机构图及公司,其他资料中反映出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查验后仍未将招标文件发售给他。该代表随后向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甲公司在投诉时称,乙公司是甲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可将其具备的资质条件材料与乙公司拥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材料共同构成可以满足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完整材料,不发售招标文件给甲公司属于有意排除某些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的资质证书等能否共享,以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而投标?为什么?

答案: 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有的资质证书等不能共享以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而投标。
理由:《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母公司(甲...
问答题

H市卫生局于2013年年初采购心电图机5台。依据相关规定委托H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在国内进行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其优点在于投标不受地域限制,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本次采购、投诉及处理过程如下: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开始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同年的8月10日至15日,投标截止时间为同年8月29日。在规定期限内,共有甲、乙、丙、丁四个供应商投标。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012年9月3日为开标时间,评标委员会于2012年8月28日组成,共7名成员。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一项对供应商实力(包括注册资金、履行合同诚信度等)的评分标准规定为“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评委7人中有3人对甲供应商打分2.5分,对乙供应商打分1.5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甲供应商。
丁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违法,于2012年9月8日直接向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提出,该次政府采购过程中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该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接收丁供应商的投诉书后,对上述采购过程进行了书面审查,认为丁供应商的投诉理由成立,于2013年2月10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H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决定全部采购行为违法,责令H市卫生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评标委员会应如何组成?

答案: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
问答题

湖北省境内正在进行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该高速公路建设涉及的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需要进行招标。招标人基于多方面考虑,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包人,招标时间为2012年3~5月,采用资格后审,工程面积为15万平方米。
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独立的专门从事园林、绿化或花木的法人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008年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招标开始前有一位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提出了以下异议:
(1)招标文件中要求:“在投标人中标后,应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中标价为基础按工程类计算招标代理费后上浮15%计取)规定计取并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此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投标人认为,招标代理费上浮15%的做法,不符合法规规定。
(2)投标人认为按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建城[2007]27号),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企业资质的单位只能承揽8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而本项目规模为15万平方米,不符合要求。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的代表带着相关证明文件材料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检查其材料时,发现缺少《安全生产许可证》。该企业代表说此证照已过期,新证正在办理中,暂无法提供,故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没有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次日,该代表拿着另一施工企业(以下简称乙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其集团总公司的组织机构图再次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从甲公司提供的集团总公司组织机构图及公司,其他资料中反映出乙公司为甲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招标代理工作人员查验后仍未将招标文件发售给他。该代表随后向有关招投标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甲公司在投诉时称,乙公司是甲公司下属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可将其具备的资质条件材料与乙公司拥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证书材料共同构成可以满足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完整材料,不发售招标文件给甲公司属于有意排除某些潜在投标人的行为,不符合招投标法的规定。
招标文件发售过程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招标文件购买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的规定?为什么?

答案: (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查招标文件购买人的资格不符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2)理由: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
问答题

H市卫生局于2013年年初采购心电图机5台。依据相关规定委托H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在国内进行政府采购。采用公开招标,其优点在于投标不受地域限制,招标人有较大的选择余地,可在众多的投标人中选定报价合理、工期较短、信誉良好的承包商,有助于打破垄断,实行公平竞争。本次采购、投诉及处理过程如下: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12年7月30日,开始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同年的8月10日至15日,投标截止时间为同年8月29日。在规定期限内,共有甲、乙、丙、丁四个供应商投标。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2012年9月3日为开标时间,评标委员会于2012年8月28日组成,共7名成员。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一项对供应商实力(包括注册资金、履行合同诚信度等)的评分标准规定为“好:3分;较好:2分;一般:1分”。评委7人中有3人对甲供应商打分2.5分,对乙供应商打分1.5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为甲供应商。
丁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违法,于2012年9月8日直接向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诉,提出,该次政府采购过程中从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足20天,违反《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废标并重新组织招标。
该H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接收丁供应商的投诉书后,对上述采购过程进行了书面审查,认为丁供应商的投诉理由成立,于2013年2月10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H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决定全部采购行为违法,责令H市卫生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哪些情况应该废标?废标后如何处理?

答案: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
问答题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发承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2: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3: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4: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案: (1)发包人不同意支付因设计变更而实际增加的费用70万元是合理的。
(2)理由:承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
问答题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发承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2: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3: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4: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中央空调设备在结算时应以投标价120万元,还是以实际采购价80万元为准?说明理由。

答案: (1)中央空调设备在结算时应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来结算中央空调设备价款。
(2)理由:投标书中的设备报价120...
问答题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发承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2: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3: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4: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发包人以工程未获省优质工程奖为由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答案: (1)发包人以工程未获省优质工程奖为由没收163万元质量履约保证金是不合理的。
(2)理由:合同中关于合同价款...
问答题

某新建办公大楼的招标文件写明:承包范围是土建工程、水电及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采用固定总价方式投标,风险范围内价格不作调整,但中央空调设备暂按120万元报价;质量标准为合格,并要求创省优质工程奖,但未写明奖罚标准;合同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某施工单位以3260万元中标后,与发包方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了合同。合同中还写明:发包方在应付款中扣留合同额5%,即163万元作为质量履约保证金,若工程达不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该质量履约保证金不再返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天1万元;暂估价设备经发承包双方认质认价后,由承包人采购。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多次设计变更,承包人在编制的竣工结算书中提出设计变更实际增加费用共计70万元,但发包方不同意该设计变更增加费。
事件2:中央空调设备经比选后,承包方按照发包方确认的价格与设备供应商签订了80万元采购合同。在竣工结算时,承包方按投标报价120万元编制结算书,而发包方只同意按实际采购价80万元进行结算。双方为此发生争议。
事件3:办公楼工程经四方竣工验收质量为合格,但未获得省优质工程奖。发包方要求没收163万元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表示反对。
事件4:办公楼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工期拖延了10天,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承包人认为工期拖延是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应顺延,拒绝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答案: (1)承包人拒绝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观点不能成立。
(2)理由:本案例中,承包人未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发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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