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2003年末,陈乾与李庆合谋利用假身份证在乙市注册一家公司,通过倒卖以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利。2004年初,两人在乙市取得营业执照。从2004年5月至2007年5月三年间,陈乾和李庆两人在甲市大规模倒卖空白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填好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2000余份、涉济金额9000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500多万元。下面请运用相关的法律知识,结合本案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本案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则下列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在开庭审理前进行实质性审查
B.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确认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所需材料齐备,并属于本院管辖的,就应当开庭审判
C.决定开庭审判后,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D.决定开庭审判后,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状副本至迟在开庭5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E.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在开庭审理前进行程序性审查

题目列表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某机械公司在2000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应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2000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1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2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能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2000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借款3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械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200万,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

招待所房产如果被拍卖,优先受偿的顺序应当是()。

A.工商银行、建筑公司、信用社
B.建筑公司、工商银行、信用社
C.建筑公司、信用社、工商银行
D.信用社、工商银行、建筑公司
E.信用社、建筑公司、工商银行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某机械公司在2000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应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2000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1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2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能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2000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借款3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械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200万,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

若工程拍卖所得价款300万,银行与信用社的抵押都先后办理了登记,则银行与信用社之间()

A.银行可以获得120万的清偿、信用社可以获得80万的清偿
B.银行和信用社可以各获得100万的清偿
C.银行可以获得全部的清偿200万的清偿
D.银行和信用社可以各获得150万的清偿
E.银行可以获得180万的清偿、信用社可以获得120万的清偿

多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某机械公司在2000年4月因招待所改造工程请某建筑公司为其施工,双方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400万元,机械公司须在7月底之前将工程款付清,建筑公司应在12月底之前将工程完工并交付给机械公司。2000年12月底,机械公司已付工程款300万元,建筑公司施工至2001年2月完工,但未将工程交付给机械公司。2002年5月机械公司起诉建筑公司,要求建筑公司交付工程并承担招待所未能如期开业的经济损失。建筑公司答辩并反诉,称:工程未能按时完工的原因是机械公司给付工程款拖延,要求机械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建筑公司同时申请法院将还未交付的招待所工程拍卖,优先偿还其垫付的工程款。诉讼发生后,该市工商银行和城市信用社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工商银行的参诉理由是:机械公司因向其借款已将招待所整楼于2000年3月抵押给工商银行,借款300万,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城市信用社则称:机械公司于2000年5月向其借款200万,将招待所抵押给信用社,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问:

如果机械公司对一审的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的新证据一借据对案件改判或者发回重审,则下列做法不正确的有()。

A.在判决和裁定中不写明对新证据的确认,亦不应认为是第一审裁判错误
B.在判决或裁定中,应当认为一审裁判错误
C.在判决或裁定中,对一审裁判不置可否
D.在判决或裁定书中写明新证据的确认不应当认为一审裁判错误
E.在判决书中或者裁定中写明对新证据的确认

微信扫码免费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