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 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向保险公司报轿车价值20 万元,投保车辆盗抢险和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乙(14 岁),并给乙 5 千元报酬,请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乙说没问题,10 天以内解决。乙拿钱带上同学丙(15 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丙问乙哪来的钱?乙告以实情,并请丙帮忙,丙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己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乙放弃烧车,并让乙将 5 千元退回。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丙就在当晚行动。丙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乙带上汽油到烧车地点,丙因害怕未去。乙久等丙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叫邻居灭火。由于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并殃及临近房屋的门窗,未造成其他后果。 问题:
甲、乙、丙构成何种犯罪?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唆使乙放火烧车,构成放火罪。乙和丙构成放火罪。
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 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向保险公司报轿车价值20 万元,投保车辆盗抢险和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乙(14 岁),并给乙 5 千元报酬,请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乙说没问题,10 天以内解决。乙拿钱带上同学丙(15 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丙问乙哪来的钱?乙告以实情,并请丙帮忙,丙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己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乙放弃烧车,并让乙将 5 千元退回。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丙就在当晚行动。丙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乙带上汽油到烧车地点,丙因害怕未去。乙久等丙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叫邻居灭火。由于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并殃及临近房屋的门窗,未造成其他后果。 问题:
甲、乙、丙构成何种犯罪?甲虚报保险标的价值、故意制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构成保险诈骗罪;唆使乙放火烧车,构成放火罪。乙和丙构成放火罪。
陈某与其妻马某有私房三间,有儿子陈东、孙子陈可。2000年马某死亡。2003 年 5 月,陈某与唐某结婚,唐某有一女儿,已出嫁,随丈夫居住。私房三间,陈东住一间,陈、唐自住一间,另外一间出租。2007 年 2 月,陈某死亡。现陈东、唐女三人房屋发生纠纷。唐某主张:三间房屋是自己同陈某的夫妻共有财产,自己应当分得一半,另外一半由自己、陈东、唐女三人共同继承。 法院查明: (1)陈东居住的房屋,陈某在马某死亡后不久亲笔书写的“分家单”中写明:此房在陈某生前由陈东居住,陈某死后归陈东所有。 (2 )陈某2007 年 1 月留有自书遗嘱,安排唐女继承出租的一间房屋。 (3)三间房屋,两间登记为陈某所有,出租的一间,2003 年2 月,经陈某申请,登记为孙子陈可所有。 问题:
陈某给唐女的遗嘱的效力如何?为什么?无效。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出租的一间所有权已经登记转移给孙子陈可,陈某无权处分。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自有印刷厂发包给乙公司,承包期为5 年,承包金每年40 万元,每季度交付 10 万元,如果连续两个季度没有按照约定付款,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工厂;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市场没有打开,并连续三个季度没有付款,甲公司书面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乙公司接到通知后不同意解除合同,反而提出,甲公司没有如实介绍市场情况,才导致本公司不能打开市场,已经违约,给本公司造成20 万元的损失、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欠丙公司20 万元,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本公司对甲公司 20 万元的违约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以合同为依据,将甲公司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甲公司支付20 万无,甲公司拒绝。 问题:
除甲和乙的承包合同关系、乙与丙的20 万元债务关系外,本案三个公司之间各发生什么样的法律关系?乙公司将其对甲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取代乙公司的法律地位,与甲公司之间成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某国有银行多金库的保管员王某,利用值班的机会多次从金库窃取人民币共计 450 万元,用于购买彩票,但均未中将。案发后,王某潜逃。经公安机关通缉,王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与某电台的热线电话联系,在该电台主持人的劝导下,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在司法机关审查期间,王某又揭发了同事李某也曾窃取金库现金的犯罪事实,经司法机会查证属实。 问题:
分析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王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一般认为,国有银行金库保管员有管理职能.其监守自盗以贪污论。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双方约定:甲公司将自有印刷厂发包给乙公司,承包期为5 年,承包金每年40 万元,每季度交付 10 万元,如果连续两个季度没有按照约定付款,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工厂;违约方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公司告知甲公司市场没有打开,并连续三个季度没有付款,甲公司书面通知乙公司解除合同。乙公司接到通知后不同意解除合同,反而提出,甲公司没有如实介绍市场情况,才导致本公司不能打开市场,已经违约,给本公司造成20 万元的损失、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欠丙公司20 万元,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本公司对甲公司 20 万元的违约赔偿的权利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以合同为依据,将甲公司起诉到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甲公司支付20 万无,甲公司拒绝。 问题:
丙、甲公司之间的诉讼纠纷应当如何处理?根据是什么?某国有银行多金库的保管员王某,利用值班的机会多次从金库窃取人民币共计 450 万元,用于购买彩票,但均未中将。案发后,王某潜逃。经公安机关通缉,王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与某电台的热线电话联系,在该电台主持人的劝导下,王某到公安机关投案。在司法机关审查期间,王某又揭发了同事李某也曾窃取金库现金的犯罪事实,经司法机会查证属实。 问题:
王某具有哪些量刑情节?自首和立功。王某与某电台联系,自动投案,属于自首;在审查期间,王某揭发了他人犯罪事实,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属于立功。
陈某与其妻马某有私房三间,有儿子陈东、孙子陈可。2000年马某死亡。2003 年 5 月,陈某与唐某结婚,唐某有一女儿,已出嫁,随丈夫居住。私房三间,陈东住一间,陈、唐自住一间,另外一间出租。2007 年 2 月,陈某死亡。现陈东、唐女三人房屋发生纠纷。唐某主张:三间房屋是自己同陈某的夫妻共有财产,自己应当分得一半,另外一半由自己、陈东、唐女三人共同继承。 法院查明: (1)陈东居住的房屋,陈某在马某死亡后不久亲笔书写的“分家单”中写明:此房在陈某生前由陈东居住,陈某死后归陈东所有。 (2 )陈某2007 年 1 月留有自书遗嘱,安排唐女继承出租的一间房屋。 (3)三间房屋,两间登记为陈某所有,出租的一间,2003 年2 月,经陈某申请,登记为孙子陈可所有。 问题:
本案中的房屋应该如何处理?陈东分得居住的1 间和唐某居住的l/6 间,孙子取得1 间,唐某分得2/3 间,唐女分得1/6 间。
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 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向保险公司报轿车价值20 万元,投保车辆盗抢险和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乙(14 岁),并给乙 5 千元报酬,请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乙说没问题,10 天以内解决。乙拿钱带上同学丙(15 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丙问乙哪来的钱?乙告以实情,并请丙帮忙,丙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己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乙放弃烧车,并让乙将 5 千元退回。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丙就在当晚行动。丙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乙带上汽油到烧车地点,丙因害怕未去。乙久等丙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叫邻居灭火。由于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并殃及临近房屋的门窗,未造成其他后果。 问题:
甲、乙、丙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甲、乙、丙构成放火罪的共同犯罪,因为放火罪的刑事责任主体仅要求14 周岁以上。
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 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向保险公司报轿车价值20 万元,投保车辆盗抢险和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乙(14 岁),并给乙 5 千元报酬,请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乙说没问题,10 天以内解决。乙拿钱带上同学丙(15 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丙问乙哪来的钱?乙告以实情,并请丙帮忙,丙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己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乙放弃烧车,并让乙将 5 千元退回。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丙就在当晚行动。丙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乙带上汽油到烧车地点,丙因害怕未去。乙久等丙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叫邻居灭火。由于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并殃及临近房屋的门窗,未造成其他后果。 问题:
丙的行为是何种犯罪停止形态(既遂、未遂、预备、中止)并简要说明理由。为了骗取保险金,花 1 万元买来一辆二手名牌轿车,向保险公司报轿车价值20 万元,投保车辆盗抢险和毁损险。之后,甲找中学生乙(14 岁),并给乙 5 千元报酬,请乙将停在甲自家平房前的轿车烧毁。乙问为什么?甲说那是邻居的车,要烧掉报复邻居。乙说没问题,10 天以内解决。乙拿钱带上同学丙(15 岁)一起吃喝、上网吧。丙问乙哪来的钱?乙告以实情,并请丙帮忙,丙答应,并弄来一大瓶汽油放在乙家,准备点火用。此间,甲担心轿车离自己家太近,烧车会烧到自己和邻居的房屋,就打电话告诉乙放弃烧车,并让乙将 5 千元退回。乙已将钱花去大半,无法偿还,听后十分着急,一边答应停止行动,过几天退钱,一边通知丙就在当晚行动。丙答应,约定当晚在烧车地点会合。晚上,乙带上汽油到烧车地点,丙因害怕未去。乙久等丙未果,遂决定单独行动。乙将汽油泼到车上,点火烧车,然后躲在一边察看动静。乙见火越烧越大,十分害怕,急忙打电话报火警,并叫邻居灭火。由于乙报警、喊人救火及时,仅烧毁轿车并殃及临近房屋的门窗,未造成其他后果。 问题:
根据本案给出的事实,指出哪些被告人具有何种法定量刑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