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梁君健希望通过《四个中国人》传递这样一种信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是人,淡化非遗本身的美术或者历史价值,强化它对这一个个传承人生命的价值。书中写道:“程宵春手艺的精进,生活态度的恬淡,都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有传承的行业,是如何塑造出一个个丰富的个体生命。”
    符合原文的一项是:

A.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是行业的传承
B.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注重传承人生命的价值
C.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强化其艺术价值
D.历史价值要比个体生命的价值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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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这项业务也可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究其实质乃是一种通过住房反按揭以为居民养老提供贴现的金融安排。也就是说,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养老金。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作为舶来品,自其移栽国内以来,虽然始终境遇不顺,但又每每勾人遐想,其间原委,无非在于“以房养老”一头连接多数国人甚为疑虑的养老负担,另一头连接时下中国依然固着的金融压抑,因此在它身上,寄托着通过金融技术创新的社会福利合理化的急切愿望。
    然而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我们高度认同金融的力量,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原因很简单,“以房养老”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视角来看,都是一种前提条件极为苛刻、交易成本相当靡费的小众化金融安排,即便在其行之有年的发达国家,它也充其量不过是专事特定人群的辅助性养老模式之一,而至于中国,基础性的缺失更是使其多半只能停留在概念探讨阶段。
    许多人认为,中国独特的房屋土地产权制度将会成为“以房养老”推广中最大的障碍,其实不然。因为从“70年产权”来看,虽然“以房养老”可能会有贷款期限不确定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一则可以通过适度改造加以规避(如中信银行规定,“养老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再则,“以房养老”相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的正向按揭贷款,不见得就会遭遇土地使用权时限制约。
    真正阻碍“以房养老”落地生根的特定因素是:中国快速变化且难以预期的市场环境显著矛盾于“以房养老”格外倚重的稳定诉求。具体来说就是:“以房养老”与住房按揭等其他超长期限贷款品种不同,后者还款的第一来源是借款人未来创造的现金流,而“以房养老”的风险则完全限于两个变量,即利率与房价。其中就利率而论,由于国内债券市场至今存在基准利率阙如、长期品种匮乏、行为主体趋同等缺陷,因此,本应作为长期金融产品定价基准的收益率曲线基本不具备说服力与指导力。
    再就房价而论,首创“以房养老”的美国在最近经历的四个完整周期内,实际房价波幅仅为7.7%~20.7%,且这一波幅还在不断呈现缩小趋势并已缩至10%以内,而中国的情况则是,且不说近几年来房价波动幅度之大,更糟糕的是,中国至今还未经历过哪怕一个完整周期,而且政府人为的干预,至今仍是左右房价的最强力量。
    上述两点基础缺失决定了中国的“以房养老”很难消化市场风险。事实上,起自2006年上海试行这一业务,尽管政府向来不乏鼓励态度,但是应者寥寥的惨淡局面足以说明“以房养老”并不具备自生能力。因此,中国的养老问题终究还要靠加速构建财政投入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予以托底。  下列对“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定义表述最准确的一项是:

A.是一种通过卖掉房产得来的钱以备老年人养老的金融活动
B.是一种银行等金融机构专门为特定人群的辅助性养老模式之一
C.是一种房主把房产抵押给银行以换取贷款来以防老无所养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D.是一种银行等金融机构通过对老人的房产进行估价后,每月发放房款给房主以为养老提供贴现的金融安排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这项业务也可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究其实质乃是一种通过住房反按揭以为居民养老提供贴现的金融安排。也就是说,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养老金。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作为舶来品,自其移栽国内以来,虽然始终境遇不顺,但又每每勾人遐想,其间原委,无非在于“以房养老”一头连接多数国人甚为疑虑的养老负担,另一头连接时下中国依然固着的金融压抑,因此在它身上,寄托着通过金融技术创新的社会福利合理化的急切愿望。
    然而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我们高度认同金融的力量,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原因很简单,“以房养老”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视角来看,都是一种前提条件极为苛刻、交易成本相当靡费的小众化金融安排,即便在其行之有年的发达国家,它也充其量不过是专事特定人群的辅助性养老模式之一,而至于中国,基础性的缺失更是使其多半只能停留在概念探讨阶段。
    许多人认为,中国独特的房屋土地产权制度将会成为“以房养老”推广中最大的障碍,其实不然。因为从“70年产权”来看,虽然“以房养老”可能会有贷款期限不确定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一则可以通过适度改造加以规避(如中信银行规定,“养老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再则,“以房养老”相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的正向按揭贷款,不见得就会遭遇土地使用权时限制约。
    真正阻碍“以房养老”落地生根的特定因素是:中国快速变化且难以预期的市场环境显著矛盾于“以房养老”格外倚重的稳定诉求。具体来说就是:“以房养老”与住房按揭等其他超长期限贷款品种不同,后者还款的第一来源是借款人未来创造的现金流,而“以房养老”的风险则完全限于两个变量,即利率与房价。其中就利率而论,由于国内债券市场至今存在基准利率阙如、长期品种匮乏、行为主体趋同等缺陷,因此,本应作为长期金融产品定价基准的收益率曲线基本不具备说服力与指导力。
    再就房价而论,首创“以房养老”的美国在最近经历的四个完整周期内,实际房价波幅仅为7.7%~20.7%,且这一波幅还在不断呈现缩小趋势并已缩至10%以内,而中国的情况则是,且不说近几年来房价波动幅度之大,更糟糕的是,中国至今还未经历过哪怕一个完整周期,而且政府人为的干预,至今仍是左右房价的最强力量。
    上述两点基础缺失决定了中国的“以房养老”很难消化市场风险。事实上,起自2006年上海试行这一业务,尽管政府向来不乏鼓励态度,但是应者寥寥的惨淡局面足以说明“以房养老”并不具备自生能力。因此,中国的养老问题终究还要靠加速构建财政投入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予以托底。  对文中画线部分“因此在它身上,寄托着通过金融技术创新的社会福利合理化的急切愿望”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中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水平不同于国外,“以房养老”在中国面临着许多困境,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B.中国正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金融技术创新可以解决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需要
C.国人希望能有养老保障,但中国独有的市场经济使养老问题面临困境,“以房养老”寄托着国人的殷切希望
D.中国的市场经济变幻莫测,国人虽然渴望“以房养老”,但又害怕“以房养老”会使愿望落空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这项业务也可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究其实质乃是一种通过住房反按揭以为居民养老提供贴现的金融安排。也就是说,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养老金。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作为舶来品,自其移栽国内以来,虽然始终境遇不顺,但又每每勾人遐想,其间原委,无非在于“以房养老”一头连接多数国人甚为疑虑的养老负担,另一头连接时下中国依然固着的金融压抑,因此在它身上,寄托着通过金融技术创新的社会福利合理化的急切愿望。
    然而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我们高度认同金融的力量,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原因很简单,“以房养老”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视角来看,都是一种前提条件极为苛刻、交易成本相当靡费的小众化金融安排,即便在其行之有年的发达国家,它也充其量不过是专事特定人群的辅助性养老模式之一,而至于中国,基础性的缺失更是使其多半只能停留在概念探讨阶段。
    许多人认为,中国独特的房屋土地产权制度将会成为“以房养老”推广中最大的障碍,其实不然。因为从“70年产权”来看,虽然“以房养老”可能会有贷款期限不确定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一则可以通过适度改造加以规避(如中信银行规定,“养老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再则,“以房养老”相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的正向按揭贷款,不见得就会遭遇土地使用权时限制约。
    真正阻碍“以房养老”落地生根的特定因素是:中国快速变化且难以预期的市场环境显著矛盾于“以房养老”格外倚重的稳定诉求。具体来说就是:“以房养老”与住房按揭等其他超长期限贷款品种不同,后者还款的第一来源是借款人未来创造的现金流,而“以房养老”的风险则完全限于两个变量,即利率与房价。其中就利率而论,由于国内债券市场至今存在基准利率阙如、长期品种匮乏、行为主体趋同等缺陷,因此,本应作为长期金融产品定价基准的收益率曲线基本不具备说服力与指导力。
    再就房价而论,首创“以房养老”的美国在最近经历的四个完整周期内,实际房价波幅仅为7.7%~20.7%,且这一波幅还在不断呈现缩小趋势并已缩至10%以内,而中国的情况则是,且不说近几年来房价波动幅度之大,更糟糕的是,中国至今还未经历过哪怕一个完整周期,而且政府人为的干预,至今仍是左右房价的最强力量。
    上述两点基础缺失决定了中国的“以房养老”很难消化市场风险。事实上,起自2006年上海试行这一业务,尽管政府向来不乏鼓励态度,但是应者寥寥的惨淡局面足以说明“以房养老”并不具备自生能力。因此,中国的养老问题终究还要靠加速构建财政投入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予以托底。  目前,“以房养老”难堪大用的原因有:
    ①“以房养老”不适用于大众,只可能是特定人群的一种辅助性的养老方式
    ②实施“以房养老”需要极其苛刻的条件,只适合发达国家
    ③中国两大基础性条件缺失只能使“以房养老”停留在遐想和探讨阶段
    ④“以房养老”的前提条件极为苛刻,成本昂贵

A.①②③
B.①③
C.①②③④
D.①③④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这项业务也可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究其实质乃是一种通过住房反按揭以为居民养老提供贴现的金融安排。也就是说,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养老金。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作为舶来品,自其移栽国内以来,虽然始终境遇不顺,但又每每勾人遐想,其间原委,无非在于“以房养老”一头连接多数国人甚为疑虑的养老负担,另一头连接时下中国依然固着的金融压抑,因此在它身上,寄托着通过金融技术创新的社会福利合理化的急切愿望。
    然而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我们高度认同金融的力量,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原因很简单,“以房养老”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视角来看,都是一种前提条件极为苛刻、交易成本相当靡费的小众化金融安排,即便在其行之有年的发达国家,它也充其量不过是专事特定人群的辅助性养老模式之一,而至于中国,基础性的缺失更是使其多半只能停留在概念探讨阶段。
    许多人认为,中国独特的房屋土地产权制度将会成为“以房养老”推广中最大的障碍,其实不然。因为从“70年产权”来看,虽然“以房养老”可能会有贷款期限不确定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一则可以通过适度改造加以规避(如中信银行规定,“养老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再则,“以房养老”相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的正向按揭贷款,不见得就会遭遇土地使用权时限制约。
    真正阻碍“以房养老”落地生根的特定因素是:中国快速变化且难以预期的市场环境显著矛盾于“以房养老”格外倚重的稳定诉求。具体来说就是:“以房养老”与住房按揭等其他超长期限贷款品种不同,后者还款的第一来源是借款人未来创造的现金流,而“以房养老”的风险则完全限于两个变量,即利率与房价。其中就利率而论,由于国内债券市场至今存在基准利率阙如、长期品种匮乏、行为主体趋同等缺陷,因此,本应作为长期金融产品定价基准的收益率曲线基本不具备说服力与指导力。
    再就房价而论,首创“以房养老”的美国在最近经历的四个完整周期内,实际房价波幅仅为7.7%~20.7%,且这一波幅还在不断呈现缩小趋势并已缩至10%以内,而中国的情况则是,且不说近几年来房价波动幅度之大,更糟糕的是,中国至今还未经历过哪怕一个完整周期,而且政府人为的干预,至今仍是左右房价的最强力量。
    上述两点基础缺失决定了中国的“以房养老”很难消化市场风险。事实上,起自2006年上海试行这一业务,尽管政府向来不乏鼓励态度,但是应者寥寥的惨淡局面足以说明“以房养老”并不具备自生能力。因此,中国的养老问题终究还要靠加速构建财政投入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予以托底。  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本文观点的一项是:

A.中国的社会环境意味着养老问题应该以政府的鼓励投入为依托构建适合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
B.在四个完整的周期中,美国的房价波幅较小,而中国的房价波幅大,且还未经历过完整的周期
C.“以房养老”不同于住房按揭,后者是用未来创造的资金来还贷款,而前者面临诸多风险
D.中国独特的70年产权制度不会成为“以房养老”推广的障碍
单项选择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列问题。
    近日公布的《北京市“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规划》提出,鼓励商业保险企业、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建立公益性中介机构以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
    这项业务也可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究其实质乃是一种通过住房反按揭以为居民养老提供贴现的金融安排。也就是说,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每月给房主发放养老金。其特点是分期放贷,一次偿还。作为舶来品,自其移栽国内以来,虽然始终境遇不顺,但又每每勾人遐想,其间原委,无非在于“以房养老”一头连接多数国人甚为疑虑的养老负担,另一头连接时下中国依然固着的金融压抑,因此在它身上,寄托着通过金融技术创新的社会福利合理化的急切愿望。
    然而愿望不能替代事实判断。尽管我们高度认同金融的力量,但若具体至“以房养老”则只能断定其难堪大用。原因很简单,“以房养老”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视角来看,都是一种前提条件极为苛刻、交易成本相当靡费的小众化金融安排,即便在其行之有年的发达国家,它也充其量不过是专事特定人群的辅助性养老模式之一,而至于中国,基础性的缺失更是使其多半只能停留在概念探讨阶段。
    许多人认为,中国独特的房屋土地产权制度将会成为“以房养老”推广中最大的障碍,其实不然。因为从“70年产权”来看,虽然“以房养老”可能会有贷款期限不确定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一则可以通过适度改造加以规避(如中信银行规定,“养老按揭”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再则,“以房养老”相比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的正向按揭贷款,不见得就会遭遇土地使用权时限制约。
    真正阻碍“以房养老”落地生根的特定因素是:中国快速变化且难以预期的市场环境显著矛盾于“以房养老”格外倚重的稳定诉求。具体来说就是:“以房养老”与住房按揭等其他超长期限贷款品种不同,后者还款的第一来源是借款人未来创造的现金流,而“以房养老”的风险则完全限于两个变量,即利率与房价。其中就利率而论,由于国内债券市场至今存在基准利率阙如、长期品种匮乏、行为主体趋同等缺陷,因此,本应作为长期金融产品定价基准的收益率曲线基本不具备说服力与指导力。
    再就房价而论,首创“以房养老”的美国在最近经历的四个完整周期内,实际房价波幅仅为7.7%~20.7%,且这一波幅还在不断呈现缩小趋势并已缩至10%以内,而中国的情况则是,且不说近几年来房价波动幅度之大,更糟糕的是,中国至今还未经历过哪怕一个完整周期,而且政府人为的干预,至今仍是左右房价的最强力量。
    上述两点基础缺失决定了中国的“以房养老”很难消化市场风险。事实上,起自2006年上海试行这一业务,尽管政府向来不乏鼓励态度,但是应者寥寥的惨淡局面足以说明“以房养老”并不具备自生能力。因此,中国的养老问题终究还要靠加速构建财政投入为主的社会保险制度予以托底。  通过阅读本文,作者认为我国开展“以房养老”业务的前景是:

A.逐步发展成为城市居民养老的主流模式之一
B.无法实现
C.只能成为面向特定人群的养老补充措施
D.无法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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