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A生产企业进口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5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代征了进口环节增值税。从国内市场购进原材料支付的价款为8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金为136万元。外销货物的离岸价为1000万元人民币。内销货物的销售额为1200万元(不合税)。该企业适用“免、抵、退”的税收政策,上期留抵税额50万元。[要求]计算当期应缴或应退的增值税税额。(假定上述货物内销时均适用17%的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