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6月发生的与增值税有关的经济业务如下: (1)购入用于建造某住宅小区的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63.5万元(符合年抵扣规定)。当日该批材料已被该工程全部领用。 (2)销售商铺取得收入为9502.5万元。该商铺于2015年12月1日建造完成,甲公司已预交增值税,并采用简易计算方法计税。 (3)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取得收入13320万元。该商品房于2016年6月1日开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日为2016年6月1日),于2017年5月完工。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为44400万元,面积为200000平方米,当月销售商品房面积为10000平方米,该商品房的总建筑面积为500000平方米。该商品房的成本为8300万元。 (4)销售自用的办公楼取得收入15750万元。该办公楼系甲公司于2014年6月自建的,入账价值为5000万元,预计使用2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甲公司选择按简易计税方式纳税。 (5)以银行存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8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880万元。 其他资料:上述收入均为含税收入,当月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通过认证,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编制月末结转增值税及次月缴纳增值税相关的会计分录。
答案:
正确答案:月末结转增值税 当期进项税额合计=158.1+528=686.1(万元); 当期销项税额合计=13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