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在2014年6月1日欠乙公司货款500万元,届期无力清偿。2013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丙公司赠送一套价值50万元的机器设备。2014年3月1日,甲公司向丁基金会捐赠50万元现金。2014年12月1日,甲公司向戊希望小学捐赠价值100万元的电脑。甲公司的三项赠与行为均尚未履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______。
A.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丙公司的赠与
B.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丁基金会的捐赠
C.乙公司有权撤销甲公司对戊小学的捐赠
D.甲公司有权撤销对戊小学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