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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朱某于2010年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为什么
答案:
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县教育局属于行政机关,朱某所担任之职属于行政职务,与县教育局之间形成了行政职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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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题
2009年4月30日,A市B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认定个体户孙某出售劣质糖,涉嫌违法经营,遂对孙某做出2000元罚款并没收其劣质糖的处理决定。孙某不服,拒付罚款。2009年5月20日,B区工商局扣押了孙某门市部里存放的7袋冰糖,并责令其停业,听候处理。由于孙某置之不理、继续营业,B区工商局又于5月22日查封了孙某经营的门市部。其后,孙某以B区工商局为被告,于7月23日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同时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即:返还7袋冰糖,赔偿因查封而损坏的2100公斤各类糖果,赔偿2个月的门市部租赁费3000元和停业2个月的经营损失费6300元。
试析: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当事人应如何举证
答案:
由B区工商局对其作出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孙某需举证证明其因被诉行为侵害造成损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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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30日,A市B区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认定个体户孙某出售劣质糖,涉嫌违法经营,遂对孙某做出2000元罚款并没收其劣质糖的处理决定。孙某不服,拒付罚款。2009年5月20日,B区工商局扣押了孙某门市部里存放的7袋冰糖,并责令其停业,听候处理。由于孙某置之不理、继续营业,B区工商局又于5月22日查封了孙某经营的门市部。其后,孙某以B区工商局为被告,于7月23日向B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被告作出的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同时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即:返还7袋冰糖,赔偿因查封而损坏的2100公斤各类糖果,赔偿2个月的门市部租赁费3000元和停业2个月的经营损失费6300元。
试析:假设被告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被告应就原告的哪些损失予以赔偿
答案:
被告应就原告的下列损失赔偿:返还7袋冰糖,赔偿因查封而损坏的2100公斤各类糖果,赔偿2个月的门市部租赁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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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于2010年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朱某与县教育局之间是否存在行政法律关系为什么
答案:
存在行政法律关系。县教育局属于行政机关,朱某所担任之职属于行政职务,与县教育局之间形成了行政职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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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某于2010年11月被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为县教育局局长。2011年4月县委召开常委会议,决定免去朱某县教育局总支书记和教育局局长的职务。朱某对县党委的决定不服,欲诉诸法律解决。
问:朱某与县委之间的问题能否适用行政法解决为什么
答案:
不能用行政法解决。朱某与县委之间不是行政关系,不归行政法调整,因而不属于行政法律关系;由于县委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和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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