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发承包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工期为4个月。有关工程价款及其支付条款约定如下:
1.工程价款:
(1)分项工程项目费用合计59.2万元,包括分项工程A、B、C三项,清单工程量分别为600m3、800m3、900㎡,综合单价分别为300元/m3、380元/m3、120元/m2。
(2)单价措施项目费用6万元,不予调整。
(3)总价措施项目费用8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费用之和的5%计取(随计取基数的变化在第4个月调整),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其他总价措施项目费用不予调整。
(4)暂列金额5万元。
(5)管理费和利润按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8%计取,规费按人材机费和管理费、利润之和的5%计取,增值税率为11%。
(6)上述费用均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
2.工程款支付:
(1)开工前,发包人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工程款的20%支付给承包人作为预付款(在第2~4个月的工程款中平均扣回),同时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全额支付给承包人。
(2)分项工程价款按完成工程价款的85%逐月支付。
(3)单价措施项目和除安全文明施工费之外的总价措施项目工程款在工期第1~4个月均衡考虑,按85%比例逐月支付。
(4)其他项目工程款的85%在发生当月支付。
(5)第4个月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增(减)额当月全额支付(扣除)。
(6)竣工验收通过后30天内进行工程结算,扣留工程总造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其余工程款作为竣工结算最终付款一次性结清。
施工期间分项工程计划和实际进度见表5.1。
在施工期间第3个月,发生一项新增分项工程D。经发承包双方核实确认,其工程量为300m2,每m2所需不含税人工和机械费用为110元,每㎡机械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元;每㎡所需甲、乙、丙三种材料不含税费用分别为80元、50元、30元,可抵扣进项税率分别为3%、11%、17%。
某企业拟建一座节能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5000m2,其工程设计方案部分资料如下:
A方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框架体系,预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楼板,装饰、保温、防水三合一复合外墙,双玻断桥铝合金外墙窗,叠合板上现浇珍珠岩保温屋面。单方造价为2020元/m2。
B方案: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体系,预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楼板,轻质大板外墙体,双玻铝合金外墙窗,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上水泥蛭石保温屋面。单方造价为1960元/m2。
C方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体系,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加气混凝土砌块铝板装饰外墙体,外墙窗和屋面做法同B方案。单方造价为1880元/m2。m2
各方案功能权重及得分,见表2.1。
某企业拟建一座节能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为25000m2,其工程设计方案部分资料如下:
A方案:采用装配式钢结构框架体系,预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楼板,装饰、保温、防水三合一复合外墙,双玻断桥铝合金外墙窗,叠合板上现浇珍珠岩保温屋面。单方造价为2020元/m2。
B方案: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体系,预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楼板,轻质大板外墙体,双玻铝合金外墙窗,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上水泥蛭石保温屋面。单方造价为1960元/m2。
C方案: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体系,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加气混凝土砌块铝板装饰外墙体,外墙窗和屋面做法同B方案。单方造价为1880元/m2。m2
各方案功能权重及得分,见表2.1。
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
(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
(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
(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
(4)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在任何市场波动和政策变化下均不得调整。
(5)缺陷责任期为3年,期满后退还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
3489、347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梁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3,合价为36400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