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A中标了一矿区机修厂工程。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规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为1250万元,总工期为8个月,按月结算工程款;工程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l0%,在工程最后两个月平均扣回;建设单位从第一个月起从每月工程进度款中扣除l0%作为保修金,保修金为合同总价的5%。
施工单位A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查资料,制定了基坑支护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查通过。经建设单位同意,施工单位A将厂房的基坑开挖工程分包给了专业的土方施工单位8。分包合同约定:土方工程量估计为l2万m3,单价为6元/m3;实际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10%时调整单价,单价调整为5.5元/m3;最终按实际工程量结算。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基坑侧壁出现裂缝,通知施工单位A停止施工,将人员撤离。但项目经理考虑到工期紧张,未通知8单位。结果3个小时后,基坑侧壁突然坍塌,3名施工人员受重伤,部分机械损坏。事后统计事故经济损失为6万元,影响工期lod。事故调查表明因地质勘查数据不准确,造成了支护方案不当。重新确定支护方案后,工程继续施工。土方工程最终工程量为16万m3。
经施工单位A的努力,工程按期完工。施工期间各月完成的产值如下表所示:

事件一:无法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事件二:可获得10d的工期补偿和20万元的费用补偿;
事件三:无法获得工期和费用补偿。
案例(四):某施工单位承包一矿井工程,其中运输大巷2000m。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和水文资料表明,该大巷大部分为中等稳定岩层,属于Ⅲ类围岩,巷道顶板以上、底板以下10m范围内无含水层。巷道要穿越一断层,落差30m,断层附近围岩很容易冒落,属于V类围岩。设计该大巷采用锚喷支护,穿越断层地段锚杆间排距缩小为600mm。施工计划月成巷200m。 在运输大巷施工到断层附近时,巷道围岩出现渗水,在掘进开挖半小时后不断发生破碎围岩冒落。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了巷道穿越断层的措施和支护方案,经过监理和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了该方案,最后巷道安全通过了断层,验收合格。但半年后该运输大巷穿越断层段的两帮出现了变形,喷射混凝土有少量开裂,经检查无明显质量问题。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了修复。 针对上述事件,施工单位及时提出了索赔。
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和水文资料及巷道设计有何问题?施工单位应如何及时解决资料准备方面的问题?对修复巷道事项,施工单位可以进行索赔。因为该段巷道变形不属于施工质量问题,方案变更得到批准,且施工质量检验为合格。